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的流程及内容,供大家参考。
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是建筑、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在新建工程开工之前或既有建筑改造过程中对房屋质量进行验收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以及是否有影响安全的隐患。
常见的房屋安全检测项目有: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两部分。
(资料图)
一、地基基础的检测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并经检查合格后申请专项验收;
2、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勘察单位出具的地基验槽报告;
3、设计单位出具的地质勘查报告(岩溶地区还应提交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4、具有等级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砌体抗压强度的试验报告》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报告》(当采用非标准规格钢筋时);
5、《沉降观测记录》(指建筑物周围地面下沉量观测不少于三次)。
6、经质量监督机构核查无异议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7、建设单位应在收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通知之日起3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二)专项验收
1、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抽查。
2、专项验收前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部门主持召开由建设、施工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或论证会(必要时可采取录音录像方式),就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书面材料作为专项验收依据之一。
(三)现场抽样
对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公众安全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以及重要的设备安装工程的完工质量进行检查时,可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四)综合判定
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对该工程项目整体作出综合判断并提出是否准予交付使用的意见和建议。
(五)整改措施
工程竣工经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进行复查直至通过复检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主体结构的检测
主体结构的可靠性直接影响着整个建筑的寿命和安全,因此对主体验收的内容作全面深入的检查和分析评估后才能做出正确结论。《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2001中明确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应以满足正常使用功能和居住使用者生命财产安全为主要目的"。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业主只重视房屋的装修而忽视了房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的问题,认为只要把房子装饰得富丽堂皇就行了,"百年大计"往往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观念!